关于组织新教师参加2015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44118太阳成城集团发布时间:2015-08-28浏览次数:1869

各二级学院、部、各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及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新引进教师的岗前培训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我校2015年新引进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培训及考试对象

1、岗前培训的对象为高校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等;

2、近年来新补充到岗符合第1款但尚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人员;

  3、已具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尚无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须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4、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省统一培训的课程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四门课程),总学时不少于教育部规定的110学时。以集中授课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要求:

  1、培训时间安排在2015年9月---11月间;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15年12月12日、13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打印准考证为准;

  2、为保证培训质量,加强培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因事、因病请假须经所在院系负责人批准,同时报组织人事部审批方可。累计病、事假超过3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将取消岗前培训考试资格,必须重新培训方可参加考试;

3、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4、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岗前培训的考试,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5、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考”有关规定的教师,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具体文件见组织人事部网站。免修须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四、培训及考试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9月12日。因统一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者,只能参加下一年的培训及考试。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培训及考试费用。以所在部门为单位统一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中和楼408),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liuxiaodong@nau.edu.cn

3、补考报名:凡以前参加岗培考试未通过人员可参加2015年岗前培训考试,并请在“报名表”的“备注栏”里注明 “补考”,并将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报名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在须补考的科目栏中打“√”。

4、符合免考条件的教师请于9月4日前将免考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由组织人事部统一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审核批准。请各位教师按规定时间交送免考申请,以免耽误岗前培训报考。

  五、培训、考试及教材费用

  岗前培训的培训费用每人每门80元,每门考试费20元。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岗培未通过人员培训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补考费用自理。

  教材费用:《简明高等教育学》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28.00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28.00元、《教育法教程》30.00元。教材费用自理,请在报名时一起征订。

  特此通知

附件:2015教师岗前培训.zip 

                                  组织人事部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