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44118太阳成城集团发布时间:2016-05-04浏览次数:1128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6]9号)、江苏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下发的《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和《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6〕20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4名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科技镇长团成员职务安排按照(苏组通〔2016〕19号)文件规定执行,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省属高校院所团长人选一般为正处职干部

科技镇长团团长一般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时间一般为2年。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

(说明:我校未列入推荐团长人选名额的高校院所,但根据需要,可推荐团长人选)

第九批科技镇长团任职时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

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人才培养计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注重从重点培养的既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又担任一定管理职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人才中推荐成员、团长人选。

二、填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愿意申报的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部门推荐意见(另附页)的电子及纸质材料交组织人事部(中和楼403房间,电子信箱:170015@nau.edu.cn),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后推荐上报。

 

附件:1.附件1: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doc

      2.附件2: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doc

      组织人事部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