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8日发布)、《南京审计大学2018年工作要点》,同时配合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安排,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文件,以及教育部专家在2017年评估报告中对我校前期实践教学工作给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明确整改思路,落实整改举措,在本学期工作过程中予以重视和改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大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力度
——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实训中心。 各学院要全面配合创业学院的建设工作,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工作室,配备专门师资,打造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师资团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
——开发和建设创新创业课程。 根据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结合我校现有教学资源和本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各学院应从政策倾斜、师资组建、资源配备等多方面统筹考虑,优先鼓励、组织和支持教师开展创新创业课程的开发和建设。学校在对首批立项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中期检查的同时,将开展第二批校级创新创业课程立项建设工作。
——强化创新创业训练与竞赛指导工作。在巩固原有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计划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竞赛指导工作。各学院、书院要及时关注、认真学习和研究各级各类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竞赛(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等)通知,依托现有创新创业学生社团,积极发动和组织队伍参赛,主动联系和安排高水平的校内外创业导师全程指导,力争取得优异的竞赛成绩。
2.加快实验(实践)课程改革速度
本学期在巩固前期我校实验(实践)课程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以教改项目为抓手,加快课程改革速度。全面实施跨专业综合实验教学,推进开放实验项目及在线实验课程建设,并将实践(实验)观摩公开课活动列入常规教学必查内容。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教师从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评价等多方面对实验(实践)课程进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改革,确保所有教学过程性文件(含当学期课表、教学大纲和计划、实验指导手册、教师日志、学生日志、工作总结和学生成绩表等材料)的完整和正确,归档及时。
3.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规范管理
根据2017年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中专家们指出的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学院要在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整理过程中特别关注,尤其在论文命题、行文格式、教师评语等方面,避免发生同样的错误。同时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组织一线指导教师和业内专家共同探讨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改革和分层次管理,确立具有可操作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判标准,确保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观点正确,工作量饱满,评分合理,按时保质归档。
4.加深毕业实习期间各方面的互动与联系
学院与书院要充分发挥“双院联动”机制,共同承担毕业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切实掌握每一位学生的实习动态,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随时保持联系,并提前帮助或提醒学生购买相关保险,力争安全、高效地完成实习任务。
各部门要充分发掘校内外资源,寻找和建设适合学生专业能力培养和我校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的实习基地。确保每年每学院至少拥有3个及以上正式签约和运行情况良好的实习基地,做到:(1)双方签约合作时间不低于3年;(2)合作期间每年能接纳本学院30%以上的学生在基地见习或实习;(3)实习基地能配备相应的行业指导教师负责接洽我校师生的来访。同时鼓励和支持本校学院间或与兄弟院校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实习基地资源的共享和充分利用。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毕业论文 (设计)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根据既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计划,采取面授与函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指导。具体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第4-5周(3月30日前)各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第6周(4月6日前)提交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
第11-12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第12周(5月18日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答辩安排相关材料(含答辩分组名单、答辩领导小组名单、答辩时间安排等);
第13周对预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合度检查,并于5月25日前提交抽检结果汇总情况电子稿;
第15周(6月5日前)完成所有答辩工作;
第16周(6月11日前)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第17周 (6月22日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评名单,并报送相关全套材料;
第18周(6月29日前)报送2014级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全套材料。
(二)毕业实习
2014级学生应于4月20日结束毕业实习,4月23日前返校。各学院应于第2周(3月9日前)向实践教学中心提交《毕业生实习安排汇总表》(见附件1);第3周(3月16日前)提交《毕业实习基地统计表》(见附件2)。学校将对照各学院提供和上报的毕业生实习数据进行多种形式的抽查,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真实情况,督促毕业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第11周(5月11日前)向教务委员会提交毕业实习成绩和总结。
(三)学年论文(或专题调查报告)
各学院要做好2015级学生学年论文(或专题调查报告)的写作安排工作。第11周(5月11日前)完成学年论文(或专题调查报告)师生互选确认和学生选题指导工作。2018年秋学期开学后第3周前向教务委员会提交2015级学生学年论文成绩。
(四)创新实践训练
各学院要及时做好2014级学生的“创新实践训练”学分认定工作,在第9周(4月27日前)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将成绩汇总表以纸质和电子档形式报送实践教学中心。需更改或补录成绩的学生,请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学生实践教学成绩修改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第5周(3月30日前),各学院要完成2017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项目的季度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实践教学中心。
3月中下旬,组织2018年春学期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指导大创俱乐部开展系列辅导活动,帮助学生完成项目申报。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进度安排,适时组织2018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采用“分级申报、逐级遴选”的评选办法,根据2017年秋学期已立项的校级项目研究进展情况,从中优先择优上报。
6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季度检查,根据学生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安排2017年春学期立项项目的验收结项工作。
以上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均送至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中和楼105)。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