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管理,提高大创项目的质量,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推荐的项目储备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进程安排,现对2017年春学期我校大创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进行布置。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立项数量及遴选流程
1.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计划。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为鼓励高校创新产学研合作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立项数量
本次推荐的项目既包括本学期新申报项目,也可以从2016年秋学期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遴选。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创新训练计划:拟立项150项项目进行资助培育。获得高级别推荐的项目资助经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式予以核拨;前期已获立项的项目,将在原有资助经费上予以补足。
(2)创业训练计划:拟立项30项项目进行资助培育。鉴于以往我校大创项目申报过程中创业项目较少的状况,同时也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本次申报工作将对创业类项目适度倾斜,鼓励与创业有关的项目申报。对于前期创业运行状况良好,亦从未接受过校级及以上大创立项资助的创业类项目,如在近一年内获得我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校级及以上创业类竞赛奖项,可由项目组自行申请,直接参与本次推荐省级项目的校内评审,且不占学院项目指标,如未获入选省级项目,将视同校级项目进行资助。
(3)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该项目资助资金由合作企业提供),鼓励各学院积极联系企业并组织申报,经学校初审过关后,后期将根据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进行材料提交。如未获批,在征得相关合作企业同意,且仍愿提供资金资助的前提下,亦可将此项目视同校级项目进行管理。
3.遴选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双院联动、逐级遴选、社团协助”的方法进行评审和推荐。
(1)各书院负责发动和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提前部署和安排书院专业导师、社团导师对申报工作进行宣讲、动员和全程辅导工作。
(2)各学院具体负责本院学生申报校级项目的遴选评审工作。根据教务委员会分配的项目指标数(详见附件1),组织专门评审工作小组和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阅,制定评审方案(在评审前3天内将书面及电子稿提交给教务委员会),以“交叉背对背”的独立评阅方式,对每个项目至少给出2位或更多专家的具体评审意见和确切结果。学院可采用书面评阅、答辩等方式对本学期新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同时从2016年秋学期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成熟度高、执行度好的项目(第一次季度检查结果需为“通过”)参与省级项目评选。按学校分配的指标限额并确定排序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单独排序并公示。
2016秋项目组如有意参加省级项目评选,需于4月1日前向学院提交一份参评申请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总结(截止2017年2月底)。
(3)教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在对各学院报送项目汇总后,再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评和综合打分,从中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2017年度我校参评省级大创项目的最终名单(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同时获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创项目遴选。
(4)学校实践教学委员会最终审核认定2017年春学期立项的校级及以上级别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要求
主要面向我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2015、2016级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组负责人不得超过2人,团队全体成员(含主持人)不超过5人,项目组各成员须有明确分工。鉴于大创项目建设时间较长,因此本次参加评选省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2014级学生。若校级项目负责人为2014级学生,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低年级学生,以确保毕业交替过程中项目研究的延续性。为扩大项目受益面,同一学生,同一时间只能负责或参与1项创新创业项目,且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老师要求
校级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省级项目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或由学院推荐配备1-2名,亦可由教师根据自己专业所长选择学生组团申报。每位指导教师一次同时限指导2个项目,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审阅学生研究结果及统筹项目经费安排等工作。
3.项目建设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组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获批后可延期验收结项。
三、项目选题
1.自主选题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2.师生合作选题
为提高师生组队质量,教务委员会鼓励符合担当项目指导教师条件的老师,根据自己科研教学内容,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实际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发布项目选题,征集合适的学生组团研究,共同申报。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立项指标配额(不含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根据各学院非毕业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分配,如个别学院推荐项目总量未满分配指标,学校将于下一年酌情减少该学院的项目分配指标。
2.各省级品牌专业所在学院可在学校配额指标之外另推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学院额外推荐的项目不超过10项),其资助经费从其品牌专业建设费中列支。
3.为鼓励创业学院初期建设,本次立项优先向创业训练计划倾斜。
4.正在主持校级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和各级科研课题的老师,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的大创申报工作,向学生开放自己的科研课题。
5.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参评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和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得参与学校评审。
6.本次申报工作在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平台”(http://sjcx.nau.edu.cn ,登陆帐号:学生为学号,教师为工号,初始密码为:000000)进行,各学院评审工作均在平台上完成。后续工作及要求将在“教务在线”网站(http://jw.nau.edu.cn)予以发布,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参加申报项目的相关师生及时关注。
7.有意申报的同学亦可关注“南审大创俱乐部”微信平台,内有“微官网”,“组队助手”和“推荐导师”等功能模块,可指导和辅助同学完成项目组队和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申报材料
(1)《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4),表中的学科分类参见附件2,填写内容要完整规范;
(2)《南京审计大学学院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2.提交时间
(1)4月6日(周四)前,书院完成发动和组织学生网上申报工作;
(2)4月18日(周二)前,学院完成网上评审及公示工作;
(3)4月24日(周一),各学院将附件5提交至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中和楼105),电子版发送至dujuan@nau.edu.cn。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联系(电话:58318281;联系人:杜老师)。
特此通知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