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教育“十四五”规划精神,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2〕1号)要求,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省广播电视总台将于近期举办第二届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筑梦向未来”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篇目,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结合不同学科教学,深入挖掘经典蕴含的时代价值和现代表达形式,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三、参赛流程
(一)初赛(5月25日至6月25日)
1.比赛形式。每名参赛者提交1个参赛视频。(将教学微课、课件等资源以完全嵌入的方式保存为1个文件),时长5—8分钟。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B。具体视频作品要求详见附件2《2022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2.择优推荐。每个高校可推荐大学教师组作品3个。
6月25日前,各推荐单位上报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3)及参赛视频,发至邮箱1980243737@qq.com。
6月30日前,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将组织评审出3个作品上报组委会。
进入复赛环节后,选手参赛信息及作品均不可更改。
(二)复赛。8月10日前。
1.网上展示。7月11日至17日,参赛作品在“江苏学习在线”“JSBC 我爱古诗词”公众号等平台展示。
2.专家评审。8月10日前公布复赛成绩。评出入围决赛选手及三等奖、优秀奖名单。
(三)决赛。9月10日前。
决出特、一、二等奖选手。
(四)成果展示(9月12日至9月18日)。
推普周期间进行,具体通知另发。
四、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通过决赛评出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其余选手为二等奖;排名在前16%至30%的选手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选手为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激励措施。
特等奖选手符合条件的,将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一等奖以上的选手的作品将推荐在“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在线”、“省名师空中课堂”、“江苏教科工会服务网”等平台进行展示。
进入决赛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大学教师组的比赛。
附件1_2022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价标准.docx
附件2_2022年江苏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作品要求.docx
附件3_2022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汇总表.docx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校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校工会
2022年5月24日